杨树英律师亲办案例
代理被害人实现发回重审 一审改判被告人重罪
来源:杨树英律师
发布时间:2018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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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介绍:张女士求助,她的前男友李某因不同意分手将她约至住处,对她实施长达12小时的殴打并强迫与处于经期的她发生性关系,事后张女士报警。经朝阳法院判决仅认定了李某故意伤害罪,未认定强奸罪。张女士不服,要求追究李某强奸罪的法律责任。

经验总结:接受委托后,律师与上级检察机关沟通,检察机关启动抗诉程序,律师提交代理意见及张女士遭受侵害的相关证据,申请证人出庭作证。证明李某构成强奸罪,最终案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,认定强奸罪成立,依法应予以数罪并罚。李某被改判四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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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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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杨树英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1101*********6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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